一、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全国27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可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外看普通门诊、用个人账户资金直接结算。外省来晋人员:在已开通的定点医药机构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
二、统一全省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
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的通知》,决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支付标准进行规范,进一步优化简化经办服务。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和认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解读
2月19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发布。作为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国家层面发布的首个关于基金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条例》对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宏观统筹又边界清晰的规定,明确并强化基金使用相关主体责任:医疗保障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每一位参保人员都有监督与被监督的权利和义务,让我们一起努力保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也是维护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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